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水保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单位委托烟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完成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同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并出具了《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18]133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垃圾分类综合处置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验收单位联系人:王玉胜 联系电话:15653866679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孙逊 联系电话:15853509191 2023年 11 月9日
建设单位: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烟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鉴定书:http://www.ytslsjy.com/uploadfile/2024/0307/202403071118112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