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我单位委托烟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市政工程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完成了《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同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并出具了《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18]133号文,要求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烟台市塔山南路东段市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验收单位联系人:邢伟 联系电话:18615972898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 孙逊 联系电话:6095526
塔山南路塔山北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2021年 4月30日